公告類別 | 管理考核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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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 [公告]調整用人單位進用研發替代役役男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 |
公告時間 | 2009/01/10 12:34:46 |
最後更新時間 | 2009/01/10 12:36:03 |
公告內文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台內役字第09708307641號 依 據: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繳納標準第2條第2項。 說 明: 用人單位進用具碩士學歷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每人每月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調整為新臺幣3萬2,100元;進用具博士學歷之研發替代役男每人每月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調整為新臺幣3萬7,010元。自中華民國98年2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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