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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消息

公告類別 一般訊息
公告標題 關於「研發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修訂議題,請提供意見~
公告時間 2009/03/11 12:12:03
最後更新時間 2009/03/11 17:37:01
公告內文 研發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係由內政部於九十六年五月三十一令發布施行,迄今尚無修正紀錄,茲因依法核定錄取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於報到入營前,因具可歸責之事由,經用人單位報請放棄預備錄用,如未將其辦理廢止錄取資格,役男可能強行要求入營訓練,並以無用人單位接收進而改服一般替代役,致產生具可歸責者,反而受益之現象;另現行有關役男未能於限期內完成轉調,須由主管機關(內政部)協調其他用人單位接收進用,並須役男拒絕主管機關協調之用人單位接收進用時,方得廢止其研發替代役資格,改服一般替代役之規定,與制度設計精神係由用人單位與役男自由洽談錄用之意旨不符;此外,倘役男專長及自身條件完全不符其他用人單位之需求,或因用人單位基於營運考量無意接收役男,勢仍無法順利完成轉調作業,將形成役男役期持續進行,已無力經營之用人單位依法仍必須繼續負擔進用役男之成本,故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爰依研發替代役制度設計精神及實際需要,檢討修正本辦法第十條及第十九條規定。修訂詳細內文請參閱相關連結檔案下載。

惠請用人單位及研發替代役役男於3/20(五)12:00前登入資訊管理系統回覆意見,並作為修訂「研發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之依據及佐證。

(※系統功能路徑:以用人單位帳號/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後,請點選【專案辦公室服務項目】→【問卷系統】→【問卷填寫】)

諮詢電話:(02)8969-2099 #203 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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