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管理考核訊息 |
---|---|
公告標題 | [公告]調整用人單位進用研發替代役役男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 |
公告時間 | 2009/04/17 17:17:38 |
最後更新時間 | 2009/04/17 17:26:19 |
公告內文 | 依據: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繳納標準第2條第2項。
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17日 字號:台內役字第0980830257號 公告事項: 一、用人單位進用具碩士學歷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每人每月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調整為新臺幣3萬100元;進用具博士學歷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每人每月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調整為新臺幣3萬5,010元。 二、上開研究發展費調整金額,自中華民國98年5月1日生效。 |
附件資料 |
|
相關連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