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甄選作業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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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 【研發替代役】研發替代役114年度役男線上報名作業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開始受理申請 |
公告時間 | 2025/01/15 09:46:36 |
最後更新時間 | 2025/01/15 09:46:52 |
公告內文 | 一、114年度役男報名作業時間如下:
線上報名、資料繳件時間: 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5時截止。 ※報名申請研發替代役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役男為81年次(含)至93年次(含)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及82年次(含)以前出生替代役體位,並具備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之役齡男子。 ※學歷之採認,依據教育部所訂「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等規定辦理。 二、報名方式及證明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https://rdss.moi.gov.tw/MND_NCA/)或研發替代役APP進行帳號申請、登錄報名資料、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並線上送出後,完成報名作業。 ※役男(已畢業者)於資訊管理系統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可列印「役男報名資料表(僅供已畢業役男送交戶籍地役政單位)」,請自行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地役政單位(供聲明刻正申請服研發替代役作業中)。 (二)應備證明文件: 1.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2. 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或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電子檔。﹝檢附之學生證上, 如果無法查驗「報名學程」(碩士/博士)及「就讀科系」資料,請務必另外再提供其他在學證明(如:報名學程之上學期成績單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電子檔)以供查驗。﹞ 3. 前項學歷證明文件,若為國外證明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及檢附中文譯本電子檔。 ※報名學程之修業狀態若填寫「已畢業」者,請繳交畢業證書電子檔;填寫「就讀中」者,請繳交在學證明(學生證)電子檔。 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文件內容,應揭露足以查驗「報名學程(碩士/博士)」及「就讀科系(所)」資料為必要條件。 三、「報名及甄選【單位/公司/役男】」專區內,提供114年度役男報名作業文件參考,詳如下方相關連結區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1.114年度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113.12.03核定版)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TEL:02-89692099) *歡迎使用研發替代役APP! IOS 版本下載:https://apps.apple.com/tw/app/研發替代役/id1544027513 Andriord 版本下載: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gov.nca.rdss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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