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常見問答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5:25:53
回答:

具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並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者,得申請並經甄選服研發替代役。
※83年次(含)以後出生之替代役體位役男,不得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1/06/24 16:21:38
回答:

1.符合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條之1規定,中華民國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具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者,得申請並經甄選服研發替代役。
2.惟役男於報名前已接獲徵集令者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軍訓練者,暨83年次(含)以後出生之替代役體位者,不得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3.符合前項規定者,不需要具備預官或預士資格。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27:57
回答:

1.有意願參加研發替代役之役男,可先行至資訊管理系統申請學生帳號,待年度役男報名甄選期間再進行報名程序即可。
2.學生帳號之申請全年度皆可進行。
※詳細作業時程,請參閱當年度公告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下載路徑:請點選本網站首頁/役男報名及甄選,於該顯示區中點選「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並下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1:34:28
回答:

1.預訂於每年11月公告年度核配員額數,經公告核配員額之用人單位,於公告核配員額後3週內至資訊管理系統登錄「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具體公告事項」(項目包括:用人單位名稱、單位類別、基本資料(設立日期、員工總數、研發人數、資本額、地址、簡介、單位網址、主要營業項目)、核配員額總數、細部職缺資料(部門、工作內容、專長需求、需求數、工作地點、職缺名稱、需求條件、預計錄用人數)、工作環境及地點、福利措施、服勤管理規定備查版本編號及內容、服務契約備查版本編號、單位徵才聯絡資訊等,詳細內容依年度公告為準),以提供學生查詢。
2.學生可先申請帳號,並完成報名作業,於員額核配公告後(預訂於每年11月)即可使用個人之帳號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查詢用人單位資料與職缺。(※系統功能路徑:以學生帳號/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後,請點選【甄選作業】→【用人單位檢索】。)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29:26
回答:

1.役男選服研發替代役,於年度役男報名作業期間,請役男自行評估於入營受訓前最有把握取得之學程(碩士或博士),作為報名研發替代役之「報名學程」,並將「報名學程」之可能變更情形,於甄選洽談作業時告知用人單位,以作為用人單位確認勾選預備錄用役男之參考。
2.役男經用人單位勾選並函報為預備錄用役男後,若有「報名學程」異動申請情形,必須於役男入營受訓前主動通知用人單位並獲得其同意後,備妥相關文件(役男報名學程異動申請說明、用人單位同意變更函文、欲修正之報名學程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等),由用人單位函文至內政部辦理役男進用學歷變更作業。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7:46:00
回答:

博士班役男選服研發替代役,於年度役男報名作業期間,可以碩士學程報名參加,俟與用人單位甄選洽談且確認勾選為預備錄用役男並通過役男專長審查後,核定錄取為研發替代役役男後,於入營受訓前再辦理休學及保留學籍(役男入營受訓時,須無在學緩徵身分)。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7:50:20
回答:

碩士(博士)論文題目主要是提供用人單位查詢與甄選洽談時之專長需求參考,建議可在碩士(博士)論文題目欄位內填寫預備題目並註明「暫定」即可。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7:51:20
回答:

請役男依個人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或在學證明(學生證)資料上之「科系名稱」為依據(科系類別依據教育部公告),於資訊管理系統上直接查詢科系後,選填完全相同之科系名稱,勿以個人判斷選填相符或相似之科系名稱。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7:52:54
回答:

用人單位於甄選作業階段,可自行依實際甄選規劃核配員額總數之碩士或博士進用人數,執行勾選預備錄用役男時,不會對錄用學歷作特別的人數限制。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7:54:57
回答:

役男於一般替代役、研發替代役、預備軍(士)官役之報名作業期間,可同時報名甄選各役別,惟考量平等互惠原則,建議役男於甄選洽談作業時應主動告知用人單位,以作為用人單位確認勾選預備錄用役男之參考,避免用人單位無端損失可錄用員額。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29:55
回答:

役男具有研發替代役甄選資格,於取得預備軍(士)官資格後,仍有選服研發替代役之意願,並與用人單位洽談合意確認後,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雙方互為選填及勾選登錄為預備錄用役男,再經專長審查作業以確認役男的專長與用人單位的需求符合,且無違反役男甄選洽談之親等關係迴避規定,即可符合錄取要件。前揭為研發替代役甄選作業流程,役男可參酌評估錄取結果。仍建議役男應依據個人生涯規劃謹慎抉擇,並儘速於預備軍(士)官役錄取公告後,立即向用人單位表示意願,以避免造成用人單位無端損失可錄用員額。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2:03:18
回答:

1.役男線上報名及繳件時間:每年約1至6月截止。(系統功能路徑:役男報名-請以學生帳號/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後,請點選【甄選作業】→【研發替代役報名】及【報名文件列印】功能。)
2.役男選填及用人單位預備錄用勾選登錄作業時間:每年約1月至6月期間,依當年度公告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規定期程辦理。
(1)役男選填用人單位:役男以帳號/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請執行【甄選作業】-【選填志願用人單位】功能,選填欲選服之服役役別及登錄已洽談確認之用人單位(以1個用人單位為限),經登錄選填後,就不得再變更志願單位(公司)。
(2)用人單位預備錄用勾選:
(a)役男與用人單位雙方進行洽談確認後,役男完成線上選填登錄已洽談確認之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務必於公告期限內進行線上預備錄用役男勾選登錄作業,填寫其預派部門、工作性質及職缺名稱,並於系統確認役男提供之電子甄選通知書,且經登錄後不得變更。
(b)系統操作:用人單位於勾選登錄期間,請於資訊管理系統點選【甄選作業】→【學生甄選預備錄用】功能查詢,查詢預備錄用役男名單後,於系統上[1]是否預備錄用?請點選”是”[2]選填「工作性質/內容」、「預派部門」及「職缺名稱」。完成後請點選”儲存”送出,完成役男預備錄用作業。
※詳細作業時程,請參閱當年度公告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下載路徑:請點選本網站首頁/役男報名及甄選,於該顯示區中點選「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並下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32:36
回答:

1.報名:
採網路線上報名,符合資格役男於主管機關(內政部)公告報名期限內至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線上役男報名作業,上傳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文件(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經專案辦公室審查資料通過甄選資格者,核發電子甄選通知書。取得研發替代役甄選資格,並至該年度最後1次甄選作業核定錄取公告日前暫不予徵集。
2.線上選填用人單位:
(1)第1次甄選作業:取得甄選資格之役男,並與用人單位進行洽談後,應於公告期限內至資訊管理系統選填登錄已洽談確認之用人單位(線上自動提供甄選通知書),並以1個用人單位為限,經登錄後不得變更,以供用人單位進行第1次甄選預備錄用役男勾選登錄作業。用人單位於主管機關(內政部役政署)公告期限內至資訊管理系統勾選登錄預備錄用役男,用人單位勾選登錄後如有錄用未足額時,得繼續與其他未經勾選之役男進行洽談。
(2) 第2次(第3次)甄選作業:
第1次甄選作業未被錄取之役男,得與尚有缺額之用人單位進行第2次(第3次)甄選洽談。
第2次(第3次)甄選作業與第1次甄選作業程序相同。
※詳細作業時程,請參閱當年度公告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下載路徑:請點選本網站首頁/役男報名及甄選,於該顯示區中點選「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並下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33:25
回答:

1.役男依公告時程規定於資訊管理系統進行役男報名作業並繳件資料收件後,將進行役男報名之資料查驗作業,役男報名審查通過後取得線上核發甄選通知書,役男於線上取得甄選通知書後始具備與用人單位甄選洽談資格。(※系統功能路徑:役男查詢錄取狀態-請以學生帳號/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後,請點選【甄選作業】→【甄選狀態查詢】功能。)
2.用人單位獲得核配員額後,得依其研發專長需求與已申請報名並通過資格審查、資料查驗且有甄選通知書之役男,進行洽談甄選作業,用人單位依公告時程規定於資訊管理系統進行預備錄用勾選作業,各用人單位將預備錄用名冊函報主管機關(內政部)後,經審查小組進行專長審查通過及確認後,核定錄取並公告之。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35:00
回答:

各用人單位應於期限內線上函報預備錄用名冊至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查小組依用人單位研發需求及役男專長進行審查。役男專長與用人單位研發需求符合者,且無違反役男與用人單位甄選之親等關係迴避規定,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定年度研發替代役甄選錄取役男及辦理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役男、用人單位及函知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不符合者,不予核定錄取,並通知該役男及用人單位。
※詳細作業時程,請參閱當年度公告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下載路徑:請點選本網站首頁/役男報名及甄選,於該顯示區中點選「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並下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2:08:28
回答:

1.役男經用人單位勾選並函報為預備錄用後,於役男專長審查結果判定為未通過,則該役男有以下2項處理措施:
(1)發生於第1次甄選作業之預備錄用專長審查階段:役男於本階段接獲專長審查結果-未通過通知後,若仍有選服研發替代役之意願,請儘速再與尚有缺額之用人單位,於規定期間內進行第2次或後續甄選作業之甄選洽談面試、選填用人單位等作業。
(2)發生於最後一次甄選作業之預備錄用專長審查階段:役男於本階段接獲專長審查結果-未通過通知後,雖仍有選服研發替代役之意願,但因研發替代役年度報名甄選作業期間皆已屆滿,故無其他可行之補救措施。
2.用人單位經函報預備錄用役男名冊後,於役男專長審查結果判定為未通過,則該甄選用人單位有以下2項處理措施:
(1) 發生於第1次甄選作業之預備錄用專長審查階段:用人單位於本階段接獲所預備錄用役男專長審查結果-未通過通知後,可於該年度報名甄選作業-第2次甄選作業之規定期限內前,儘速與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聯繫,經審查後提報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定保留其員額。(※第2次甄選作業與第1次甄選作業處理措施程序相同。)
(2)發生於最後一次甄選作業之預備錄用專長審查階段:用人單位於本階段接獲所預備錄用役男專長審查結果-未通過通知後,因研發替代役年度報名甄選作業期間皆已屆滿,故無其他可行之補救措施(即損失該員額),惟若用人單位仍有用人需求,可留意資訊管理系統不定期公告之役男「釋出訊息公告」,藉以接收符合專長需求之役男。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1/06/24 16:32:23
回答:

1.經核定錄取為研發替代役之役男,若於該年度未能順利畢業取得報名學程之畢業證書者(報名學程為博士,經用人單位同意修正為報名學程碩士者,不在此限),即無法於年度研發替代役梯次入營,役男未依指定時間地點報到入營者,由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其錄取資格,故用人單位即損失該員額,惟若用人單位仍有用人需求,可留意資訊管理系統不定期公告之役男「釋出訊息公告」,藉以接收符合專長需求之役男。
2.經核定錄取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於入營受訓前因個人事由申請放棄研發替代役資格者,因非可歸屬於用人單位之責任,故研發替代役制度不會對該用人單位有任何管考獎懲事證記錄。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1/06/24 16:32:58
回答:

1.研發替代役役男之服勤範圍,為從事科技或產業研究發展工作。研發替代役甄選對象,不限於理、工、醫、農、文、法、商等學科者,若符合具員額核配資格用人單位研發營運計畫書所提之研發專長需求及資格,得參加甄選。
2.每年度各產業用人單位所提之研發需求數及專長職缺需求數皆有不同,錄用的機會亦需視役男與用人單位雙方意願及洽談媒合結果而定。(役男可先至資訊管理系統申請學生帳號並進行報名,待年度員額核配公告後,以個人帳號及密碼登錄查詢用人單位詳細資訊及職缺資料。)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35:41
回答:

1.研發替代役役男之服役單位非制度分派制,具甄選資格役男及具核配員額資格之用人單位,藉由市場機制經雙方相互聯絡、安排、甄選洽談、媒合、預備錄用確認等作業,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之役男專長審查程序,才能核定錄取為研發替代役役男,故主管機關(內政部)不會強制分派具甄選資格役男至指定單位服役。
2.有參與研發替代役意願之學生,可先至資訊管理系統申請學生帳號,並進行報名作業,待年度員額核配公告後,即可依個人之帳號及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查詢用人單位資料與職缺。
3.已提出年度員額申請作業之產業單位,經該年度員額審查各階段作業結束並公告具年度員額核配資格用人單位後,即可依用人單位之帳號及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查詢年度已有參與意願役男資料,以作為雙方甄選洽談對象之資訊來源管道。
※詳細作業時程,請參閱當年度公告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下載路徑:請點選本網站首頁/役男報名及甄選,於該顯示區中點選「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並下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36:10
回答:

1.役男與用人單位甄選洽談時,已獲得該用人單位書面或口頭之預錄用承諾後,雙方應於規定期限內,至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完成役男選填、用人單位勾選預被錄用役男登錄作業,才算是雙方媒合成功。
2.已報名且通過資料查驗之役男皆會核給電子甄選通知書,與用人單位雙方洽談媒合確認後,至線上選填用人單位時,系統自動提供電子甄選通知書給已洽談確認之用人單位,完成本程序後,即表示役男願意到該單位服役。用人單位至線上查收役男甄選通知書並進行預備錄用役男勾選作業,經登錄後不得變更,即表示用人單位願意錄用該役男。對用人單位與役男雙方皆具約束力,即雙方皆不可有違反預備錄用勾選約定之行為,若用人單位有違反約定之事證且經查證屬實者,則依「研發替代役管理考核暨獎懲作業實施計畫」規定列入該用人單位管考違反制度運作事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39:02
回答:

1.依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申請服研發替代役之役男與用人單位之負責人、董事、監事、總經理或與其相當職階之管理人員及有權決定篩選結果之人員,具有配偶、三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關係者,用人單位不得勾選;其最近3年內曾擔任用人單位之負責人、董事、監事、經理、執行業務股東或顧問者,亦同。
2.違反前項規定經查獲者,主管機關(內政部)不予核定錄取,並通知該役男;主管機關(內政部)已核定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5/09 10:41:08
回答:

1.可以,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作業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海外役男報名方式與國內役男報名程序皆相同,於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即可,惟需注意國外學歷證明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檢附中文譯本正本。(若前述中文譯本係為役男自譯而成,請務必於中文譯本上簽署役男中英文姓名。)
2.海外役男甄選作業可配合相關部會於海外科技人才延攬活動、與具核配員額資格用人單位海外設置據點進行面談,或利用「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rdss.moi.gov.tw)查詢用人單位資料與職缺(先申請學生帳號,並進行報名,於員額核配公告後即可使用個人之帳號密碼登入資訊管理系統查詢用人單位資料與職缺)進行洽談。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40:17
回答:

1.役男報名:
海外役男應於報名規定期限內繳驗完整報名資料電子檔,其中學歷證明文件無需經外館驗證,但應檢附中文翻譯本,翻譯本上並應由翻譯人簽名。經專案辦公室查驗通過,並由主管機關簽核後,始具備當年度甄選資格。
2.選填入營梯次:
海外役男於選填入營梯次時應繳驗報名學程之畢業證書電子檔,畢業證書應由我國外館驗證,並檢附中文翻譯本,翻譯本上應經翻譯人簽名。經專案辦公室查驗確認後,查驗結果以網路通知核定入營梯次。
※詳細作業時程,請參閱當年度公告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下載路徑:請點選本網站首頁/役男報名暨甄選,於該顯示區中點選「役男報名暨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檔案並下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8:31:54
回答:

1.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在臺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其持外國護照入境,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應限制其出境。
2.若海外役男回國係為服研發替代役,則請確認其甄選媒合用人單位之預備錄用約定及核定錄取資格,較為妥適。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1:37:40
回答:

1.研發替代役役男員額核配,其用人單位需經年度員額審查核配各階段作業(如:資格審查、資料查驗、研發營運計畫審查、研發成果審查、管理考核量化指標及營運能量量化指標計分)後,用人單位方取得該年度核配員額資格。核配員額資格取得後,尚需經研發審查小組召開員額核配會議,依「基本員額」、「制度貢獻度員額」、「政策支持度員額」分項審議,用人單位方能獲得該年度研發替代役核配員額數。
鼓勵用人單位充分運用員額核配,若甄選作業階段之未預備錄用缺額(即未足額預備錄用),並不納入管理考核及獎懲事證,惟主管機關(內政部)將列入翌年研發替代役員額之制度貢獻度加分項目。
2.用人單位經函報預備錄用役男名冊後,若接獲所預備錄用役男放棄其役男甄選資格時,則用人單位有以下2項處理措施:
(1) 發生於第1次甄選作業之預備錄用專長審查階段:用人單位於本階段接獲所預備錄用役男放棄通知後,可於該年度報名甄選作業-第2次甄選作業之規定期限前,儘速與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聯繫,經審查後提報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定保留其員額。(※第2次甄選作業與第1次甄選作業處理措施程序相同。)
(2)發生於最後一次甄選作業之預備錄用專長審查階段:用人單位於本階段接獲所預備錄用役男放棄通知後,因研發替代役年度報名甄選作業期間皆已屆滿,故無其他可行之補救措施(即損失該員額),惟若用人單位仍有用人需求,可留意資訊管理系統不定期公告之役男「釋出訊息公告」,藉以接收符合專長需求之役男。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43:09
回答:

1.役男經核定錄取為研發替代役役男後,至接獲研發替代役入營通知書前,得依其意願切結放棄服研發替代役資格,並依規定徵集服應服之兵役,除有正當理由外,爾後不得再申請服研發替代役。役男決定放棄前請審慎思考並請事先告知錄用之用人單位,請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登錄申請放棄錄取資格後,線上列印具浮水印之「役男自願放棄研發替代役錄取資格切結書」並簽章。請於三日內寄送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540217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2號)。切結書寄達主管機關核定後即生效,不得申請撤回該切結書或再恢復研發替代役錄取資格。
2.役男欲參與報名甄選前應請充分了解並確認,經核定錄取為研發替代役且已入營接受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後,自覺不適任、適應不良、志趣不合時,可先向用人單位反映,若仍無法改善不適應狀況,可依「轉調及改服作業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辦理役男轉調、改服一般替代役作業。(※建議役男選服研發替代役前,應審慎考量是否與自身之專長、志趣相符)
3.研發替代役服勤中有任何疑義,可撥打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諮詢服務專線(02-89692099*203、215)協助處理。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8:36:14
回答:

不行,若役男收到區公所徵集令後想要延緩徵集者,必須符合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中所列類別,而該表中延緩徵集事故內容事項並不包含報名研發替代役,故役男在年度役男報名作業開始前,就已收到區公所的徵集令,則無法報名參與研發替代役。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1/06/24 16:38:48
回答:

按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條之1規定,具碩士學歷以上役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者,得申請並經甄選服研發替代役。囿於部分役男尚未接受徵兵檢查,為顧及其權益,現行研發替代役報名甄選作業規定,未完成徵兵檢查之役男仍得報名研發替代役甄選,惟應儘速辦理體位判定事宜,役男若於入營前未確定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者,則依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廢止或撤銷其研發替代役甄選或錄取資格,不予通知入營。
※83年次(含)以後出生之替代役體位役男,不得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19/04/08 18:38:44
回答:

國外役男資格認定以海外留學生具有履行兵役義務者。主要鼓勵用人單位延攬海外優秀人才回國服務。
用人單位對延攬海外人才回國服役,有具體事證及成效者,為鼓勵用人單位,將列入下一年度員額核配作業之制度貢獻度優先等級之「協助配合制度運作」事證。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2/08/10 15:08:54
回答:

 

一、欲參與研發替代役甄選役男必需至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線上完成報名作業,並通過資料查驗後,核發電子甄選通知書,始具備當年度甄選資格。
二、研發替代役報名、甄選作業均採線上作業,役男與用人單位雙方雖已完成洽談、確認媒合,役男若未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完成報名程序,取得甄選資格,即無法參與線上選填用人單位作業,用人單位亦無法於系統勾選該役男完成預備錄用登錄,致未能進行專長審查及錄取確認作業。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43:54
回答:

1.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條之3規定,經甄選錄取服研發替代役之役男於接受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前,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服務契約,用人單位應於簽訂後10日內,送主管機關(內政部)備查。
2.用人單位與役男洽談確認媒合,即要求役男簽約,此時因役男尚未經專長審查及確認錄取,不具研發替代役錄取資格,該合約係該用人單位自行所擬定之,非屬前項規範之合約,請役男對於合約內容務必審慎考量。

問題分類:役男報名、單位甄選
更新日期:2024/01/19 10:44:43
回答:

一、經核定錄取公告後之研發替代役役男,若已確定體位為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並取得(碩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需先經駐外單位驗證及檢附中文譯本),請立即至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上傳畢業證書及自行選填入營梯次。經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查驗確認後,查驗結果以網路通知核定入營梯次。
※83年次(含)以後出生之替代役體位役男,不得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二、依往例8、9月係畢業潮,選填人數恐將暴增,欲提早入營者請儘速選填,以避免屆時無法即時入營。另囿於訓練梯次及訓量有限,若役男無法在本年度內完成入營訓練到用人單位服勤者,將遭廢止或撤銷研發替代役錄取資格。